近日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实施《南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南宁市联合奖惩顶层机制设计完成。
《通知》鼓励各单位采取签署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形式,依法依规明确对相关领域红黑名单主体的奖惩措施和实施方式。通过贯彻落实《南宁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主动查询使用红黑名单信息,将联合奖惩措施嵌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中,逐步建立健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
根据《通知》,认定红黑名单的部门为联合奖惩发起单位。发起单位应及时向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红黑名单,名单归集入库即完成联合奖惩的发起。红黑名单的信息内容依据《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执行。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红黑名单会在“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网站(http://www.nncredit.gov.cn)“联合奖惩”栏目同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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